发布日期:2025-06-12 11:58:50 浏览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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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简介
企业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,其标准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。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: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和公司,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。
“企业”这个词在清朝末期改革时从日本传入。在20世纪50到70年代,中国的企业数量保持相对稳定。1996年,中国企业总数262.8万个。2022年底,中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5200万户,平均每日新增企业高达2.38万户。
企业在商品经济范畴内,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,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,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,一般以营利为目的,以实现投资人、客户、员工、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,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。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,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。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;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,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。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,企业本质上是“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”,其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,降低整个社会的“交易成本”。
2024年全年中国新设经营主体2737万户,日均新设企业2.4万户。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9080家,比上年增长9.9%。
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,运用各种生产要素(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),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,实行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。
依照中国法律规定,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,具有企业的所有属性。因此,凡公司均为企业,但企业未必都是公司。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态。